新闻中心

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放弃1%征收率优惠仍按3%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?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20/4/27 人气:1077
问: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,月销售额通常在20万左右,可以享受这次的减征增值税优惠政策。但由于我们和客户签订的是长期合同,合同约定要提供3%的专用发票,供购方抵扣税款。我们可不可以放弃减税,仍然按照3%的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呢?


答:按照规定,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、减税规定的,可以按照规定放弃免税、减税,缴纳增值税。放弃免税、减税后,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。所以你们公司取得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可以享受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,并按1%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,也可以选择放弃减税,按照3%征收率申报纳税并开具3%征收率的专用发票。
下一个:重磅!小微企业恭喜了!国务院刚刚确定!这些企业免3个月房租!

张家港市隆盛财务有限公司
电 话:0512-58191126   
           4007788126
手 机:18962210350 倪经理
传 真:0512-58191126
邮 箱:43657172@qq.com
地 址:张家港市杨舍镇杨锦公路五金机电广场25幢A11


电话咨询
产品展示
联系我们
首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