账面上长期挂着公司无偿借股东老板的钱,金额较大,股东老板属于企业的关联方,因此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要注意个人所得税风险!
经常遇到这样的账务处理:
借:银行存款 100万元
贷:其他应付款-自然人股东 100万元
注意:
股东个人与其关联方企业之间经常无息借款,且无正当理由的,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,核定利息,要求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,企业也要履行扣缴个税义务。
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,未计入收入,也没有计提增值税,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,存在少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风险。
注意:
1、收到手续费时计入“其他收益”,若是一般纳税人按“商务辅助服务—经纪代理服务”缴纳增值税:
借:银行存款
贷:其他收益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2、收到手续费时计入“其他收益”,若是小规模纳税人按“商务辅助服务—经纪代理服务”缴纳增值税:
借:银行存款
贷:其他收益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
3、用于相关人员的奖励:免征项目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账务处理:
借:应付职工薪酬—工资薪金 10000
贷:银行存款 10000
企业收到的合同未履行违约金收入、不符合不征税条件的财政补贴收入、以及企业取得的内部罚款收入等,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,存在少交企业所得税的风险。
这样的账务处理是错误的:
借:银行存款 200万元
贷:其他应付款-内部罚款/违约金/财政补贴 200万元
正确的账务处理:
借:银行存款 200万元
贷:营业外收入-内部罚款/违约金/财政补贴 200万元
企业存在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,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,一直未转收入,存在少交企业所得税的风险。
提醒:
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转入“营业外收入”,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张家港市隆盛财务有限公司